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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產基地要求
環境條件
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必須遠離城區、工礦區、交通主干線、工業污染源、生活垃圾場等。其土壤環境質量應符合GB 15618中的二級標準,要求土壤中的重金屬(如鉛、鎘、汞、砷等)含量在規定范圍內,避免土壤污染對有機農作物產生不良影響。
基地的灌溉用水水質要達到GB 5084規定的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例如,水中的化學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懸浮物、重金屬等指標都有嚴格限制,以確保水源清潔,不會將有害物質帶入有機食品生產過程。
基地周圍的空氣質量應符合GB 3095規定的二級標準,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總懸浮顆粒物等污染物的濃度進行限制,防止大氣污染影響有機食品的品質。
轉換期要求
如果是從常規生產轉換為有機生產,一般需要經過轉換期。多年生作物(如果樹)的轉換期通常為3年,一年生作物(如蔬菜)的轉換期一般不少于2年。在轉換期內,生產者要按照有機生產的要求進行種植,但收獲的產品不能標注為有機食品。這個階段是為了讓土壤中的化肥、農藥殘留等有害物質充分降解,使生態系統恢復到有機生產的狀態。
二、生產過程標準
農作物種植
種子和種苗:必須使用有機種子和種苗。如果市場上無法獲取有機種子和種苗,在得到認證機構許可的情況下,可以使用未經化學處理的常規種子和種苗,但不能是轉基因品種。例如,在種植有機小麥時,優先選用有機小麥種子,這些種子是通過有機農業方式培育出來的,沒有經過基因改造,也沒有用化學藥劑處理。
肥料使用:只能使用有機肥料,包括動植物殘體(如堆肥、綠肥、廄肥等)、有機認證的生物肥料。禁止使用化肥,如尿素、復合肥等。堆肥的制作過程也有嚴格要求,需要充分腐熟,以防止未腐熟的肥料在土壤中發酵產生有害氣體或燒苗現象。例如,制作堆肥時,要控制好物料的碳氮比,一般在25 30:1之間,并且要保證足夠的發酵時間和適宜的溫度、濕度等條件。
病蟲害防治:采用物理、生物防治方法為主。物理防治可以利用防蟲網、誘蟲燈(如黑光燈)等設備。例如,在種植有機蔬菜時,在菜地周圍設置防蟲網可以有效防止害蟲飛入;利用黑光燈誘捕害蟲,因為許多害蟲有趨光性,黑光燈能夠吸引害蟲并將其捕殺。生物防治則是利用天敵昆蟲(如赤眼蜂防治玉米螟)、微生物制劑(如蘇云金芽孢桿菌防治鱗翅目害蟲)等手段來控制病蟲害。禁止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
畜禽養殖
品種選擇:要選擇適合當地環境條件、具有良好抗病能力的品種。并且這些品種不能是轉基因品種。例如,在養殖有機豬時,選擇本地土豬品種,它們對當地的氣候、飼料等環境條件適應性強,減少了疾病發生的可能性。
飼料要求:畜禽的飼料必須是有機飼料,主要包括有機農作物及其加工產品(如有機玉米、有機豆粕等)。飼料中至少有95%的成分應是經過認證的有機原料。同時,禁止使用動物生長激素、抗生素等化學合成物質。例如,有機雞的飼料主要是有機谷物、有機蔬菜等,不能添加抗生素來促進生長或預防疾病。
養殖方式:采用適宜的養殖密度,保證畜禽有足夠的活動空間。例如,有機豬的養殖密度要比常規養殖低,每頭豬有足夠的空間可以自由活動,有利于豬的健康和福利。同時,要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包括清潔的飲水、適宜的溫度和通風條件等。畜禽糞便要進行合理的處理,如堆肥處理后用于有機農作物種植,形成有機農業的循環。
加工過程
有機食品加工企業必須具備良好的生產條件,包括廠房的衛生條件、生產設備的清潔程度等。廠房要符合食品加工的衛生標準,地面、墻壁、天花板等要易于清潔,防止灰塵、霉菌等滋生。
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添加劑必須是有機認證的添加劑,并且要嚴格控制其使用量。例如,在加工有機果醬時,使用的增稠劑、甜味劑等添加劑必須是有機認證的,而且其使用量要在允許的范圍內,以保證產品的有機完整性。
加工過程要防止有機食品與非有機食品之間的交叉污染。例如,在有機食品的包裝車間,要嚴格區分有機產品和非有機產品的包裝區域,使用的包裝材料也必須是符合有機認證要求的材料,如可降解的、無污染的包裝材料。
三、產品質量和標識標準
產品質量檢測
有機食品在上市前需要經過嚴格的質量檢測。檢測項目包括營養成分(如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維生素、礦物質等)、有害物質(如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等)。例如,有機蔬菜檢測時,農藥殘留量必須低于有機食品規定的檢測限,如有機磷農藥殘留要幾乎檢測不到,重金屬含量(如鉛、鎘等)也要遠遠低于國家標準規定的普通蔬菜的限量。
標識規范
獲得有機食品認證的產品,其包裝上必須有規范的有機認證標識。標識內容包括有機認證機構的名稱、認證編號、產品名稱、產地等信息。消費者可以通過認證編號在認證機構的官方網站上查詢產品的認證情況,以確保購買到真正的有機食品。并且,標識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認證機構的規定,不能隨意篡改或濫用標識,否則將受到處罰。